7月28日,经过一天一夜的艰辛调解,下司司法所成功调处一起工程保证金退赔纠纷。
7月28日上午,下司司法所接到当地派出所转来下司徐某工程队与独山某康养产业有限公司的工程保证金退赔偿纠纷案件。经了解得知,独山某康养产业有限公司与贵州某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于今年4月24日签订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总造价为2.5亿元。贵州某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又于5月22日与徐某签订合作协议(二包工程),此后徐某按照要求向独山某康养产业有限公司交纳了万元的工程保证金。因未能在事先约定的6月4日前开工,且至今也无法确定施工面和具体的开工日期,徐某工程队于是要求退还保证金并赔偿其几十个工人在下司等候的误工、食宿以及机械费等损失,因此双方产生工程保证金退赔纠纷。
调解人员在了解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后,确定双方的意见分歧点为:万元保证金能不能收取及两个多月的损失如何认定。
经过调解员从情、理、法多方面一天一夜的耐心调解后,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一致协议,双方在自愿原则下签订了独山某康养产业有限公司分四次退赔徐某万元的书面协议。
调解现场
来源:独山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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