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男子公然行凶,致3人死亡1人受伤警

5月22日,贵州省独山县井城街道办事处发生了一起重大刑事案件。

据媒体报道,5月22日7时57分许,一成年男子公然行凶,造成3人死亡,1人身受重伤。据现场监控视频显示,犯罪嫌疑人身高CM左右,双眼皮,体型偏瘦,行凶后该男子立即逃跑,潜逃时上身穿着浅灰色外套,淡粉色短袖T恤,下身穿着深色裤子与深色鞋子。

接到报案后,省、州、县三级公安机关对此事高度重视,独山县公安局立即启动了重大案件侦破机制,成立了专案组,并迅速开展现场勘察、设卡拦截、走访调查等工作,对案件进行多方面的侦破。

经警方调查后发现,犯罪嫌疑人黎某某今年38岁,贵州省独山县百泉镇人。独山县警方于当日发布了犯罪嫌疑人的悬赏通告。

5月23日,独山县公安局针对此事发出了警情通报:年5月22日,独山县井城街道办事处发生了一起致三人死亡一人受伤重大刑事案件,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案组,对案件开展全力侦破,经14小时的全力侦查,于年5月22日21时47分在百泉镇凤汝村新街组将犯罪嫌疑人黎某某抓获,案件成功告破。

据独山县公安机关表示,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绥青新闻提醒您:

黎某某的作案动机目前尚未明确,但其公然行凶的这种行为是非常恶劣的,已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是一种严重的侵犯公民人身安全权利的犯罪,生命是行使一切权利的基础和前提,任何公民的生命都应受到法律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显示: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那么对于此事,大家还有什么看法呢?

(文章素材来源于网络,如有问题请直接私信我们,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回复您!)

本文来源:绥青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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