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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曝光台

“营商环境曝光台”,是贵州省投资促进局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创造良好经济社会发展条件的要求,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推出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充分利用权威新闻媒体的平台作用,充分发挥新媒体传播优势和媒体监督功能,正面宣传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各项优化营商环境的新政策新举措,曝光影响或破坏贵州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推动政府各部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为贵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重商、亲商、护商的营商环境,并通过全省投资服务热线,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对贵州营商环境的投诉和意见建议。

案例一:

基本案情:正安县人民政府在推进城镇化建设中,与某房开公司签订了《正安县城东片区旧城改造项目招商引资开发协议》,《协议》第五条系关于税收优惠政策的约定,包括土地出让金、契税、建筑安装环节的税金、开发环节的税金、政府各部门的规费等,约定上述费用由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规定分别累计缴纳达万元后,超额部分由正安县人民政府全额补贴给房开公司,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拆迁安置房建设。协议双方因补贴事宜发生争议。鉴于该企业系正安县较早一批通过招商引资引进的企业,具有一定的示范性和带动性,如不能得到妥善处理,将会一定程度上影响当地招商引资环境,正安县人民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请求正安县人民法院予以诉前协调。

处理情况:正安县人民法院认为,该起行政争议涉及当地良好营商环境的营造和经济社会发展,且在当地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在认真研究行政法律法规、税收法规的相关规定后,提出协调建议,最终该起行政争议在诉前予以化解。正安县人民法院充分运用重大行政争议诉前协商机制,引导双方达成解决方案,既保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又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实质化解了该起行政争议,助力法治政府和法治营商环境建设。

案例二:

基本案情:罗某反映其公司年与黔南州独山县签订投资协议,在开发区创业园建设手机配件饰品,包、服装配件,儿童玩具等研发、生产为一体的工业园区,占地亩。按照合同约定,该公司分别于年缴纳土地款万元,年支付土地保证金万元及挂牌交易服务费10.6万元。随后,该公司启动厂房建设。期间,被国土部督查系统监测土地违规导致项目叫停。企业独山县政府按照合同及时给予协调办理土地相关手续,企业安心继续投资生产;如土地手续协调办理不了,独山县人民政府及时退还交纳土地款及保证金等.6万元,同时评估收购已建厂房。

处理情况:省投资促进局投资服务热线接到罗某反映后对该案进行了核实,随即转办通知黔南州人民政府。目前,独山县人民政府已支付土地款万元,厂房部分正在进行资产评估,相关部门正在跟踪督促,及时解决企业诉求。来源贵州省投资服务热线编辑潘正祥编审兰荣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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