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23时许,黔南州交警支队高速交警三大队民警在兰海高速公路独山南收费站前例行巡查时,发现一辆白色小轿车驾驶员身上有一股浓烈的酒气,于是依法对其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mg/ml,远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临界值,医院抽血作进一步检验鉴定。岑某某和他驾驶的轿车“怪自己贪杯,非常后悔!”驾驶员岑某某被民警查获后坦承,他外出务工将近一年,当天刚回家来准备过春节。当晚,应朋友之邀去乡下吃“杀猪饭”,朋友间久别重逢不经意间就喝多了,夜深后他以为交警已经下班,便冒险驾车返回独山县城,结果被交警查了。交警给岑某某测量酒精含量该大队民警介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岑某某实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被处以6个月以下的拘役、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这个春节,他或将不能在家过春节。”医院抽血民警提醒: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春节临近,走亲访友增多,请广大驾驶员必须将交通安全摆在第一位,否则害人害己。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高荣华编辑刘娟编审田旻佳杨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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