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原贵州省独山县委书记潘志立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
(庭审现场。)
安顺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潘志立利用担任贵州省独山县委书记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在担任独山县委书记期间,滥用职权,擅自决定低价出让国有土地,造成国家经济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潘志立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潘志立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
因案情重大复杂,法庭宣布将择期宣判。
都市新闻
记者杨媛媛
编辑章虹
校对郝梦
编审罗玮周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