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记者从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2月21日,独山县人民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陈某开设赌场案,以开设赌场罪,当庭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元;扣押在案的赌资予以没收,上缴国库;赌博工具依法销毁。
被告人陈某以营利为目的,趁春节众多村民返乡回家之机,先后购买5台全自动麻将机在家中供同组村民以打麻将“捉鸡”的方式进行赌博,并按每人每天5元标准抽头渔利。独山县人民政府于年1月28日向全县发布《关于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实行社会管控措施的通告》。年1月21至2月2日,共有参赌人数余人次。2月2日,公安机关民警在日常排查工作中将该赌场查获,当场查获参赌人员20余人,缴获赌资元及全自动麻将机5台。
独山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无视政府管控通告,以营利为目的,在家中提供赌博工具聚集多人赌博,其行为侵害了社会管理秩序和社会风尚,已构成开设赌场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都市新闻记者孟剑飞
编辑高琴
校对章虹
编审廖波周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