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独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作者:独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近来,我县部分市民不文明养犬行为产生的犬吠扰民、乱拉排泄物等问题时有发生,造成环境污染,影响我县城区市容市貌,干扰居民生活。现根据《贵州省城市养犬管理规定》,倡导全县人民文明养狗,特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犬吠影响他人休息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制止。
二、外出遛犬时爱护公共环境卫生,不得无绳(链)遛犬,不得放任犬只肆意奔跑,践踏草坪、花坛,不得让犬只随地大小便,若发生犬只排便情况后,应自觉清理犬只粪便,若不及时清理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根据《贵州省城市养犬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之规定责令饲养人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对单位饲养人处元以上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饲养人处50元以上元以下罚款。
三、自觉接受邻里提出的合理意见建议,避免纠纷。
广大养犬市民朋友们,为了我们美好的家园,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今天做起,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依法养犬、规范养犬、文明养犬,为创建文明、安全、和谐的人居环境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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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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