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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6月,退役军人事务部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县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专项行动以来,独山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联合相关行政部门,通过实地走访、开展大排查、召开公开听证会、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等形式,有效推动专项行动的开展。11月9日,独山县第一例散葬烈士墓成功迁移至县烈士陵园集中管护。
唐作鸿烈士,男,生于年4月,湖南省武冈县武陵镇人,中国人民解放军一五三团二营四连战士,年5月在独山县麻尾地区剿匪战斗中牺牲,就地散葬于麻尾镇尧拉村。
村民目送烈士
迁移当日早上,“你们终于来了,他一个人在这里太孤单了”有村民如是说,并由当地村民亲手将棺盒移送到消防战士手上,6名消防战士缓缓的护送上灵柩车。全体人员向烈士敬礼,散葬71年的唐作鸿烈士墓,在村民的目送下启程归队。
退伍老兵、党政机关代表列队迎接
中午,在独山县深河桥烈士陵园,举行庄重的烈士墓搬迁安葬仪式。烈士陵园内,等候的退伍老兵、党政机关代表列队迎接,消防官兵迈着铿锵有力的步伐,将唐作鸿烈士遗骸护送至陵园,安葬在深河桥陵园。
安葬烈士
唐作鸿烈士墓的成功搬迁,让当地老百姓感受到党和国家对烈士的保护,有力的维护烈士荣誉,取得老百姓的一致好评。同时有效推动独山县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良好效果。下一步,独山县检察院将以此次烈士墓搬迁为契机,以公益诉讼为抓手,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深入推进专项行动的开展,持续推进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让烈士英灵拥有一个庄严、清净的环境,同时方便人们瞻仰、缅怀。